中俄跨境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税收协定:中俄两国于1994年签署了税收协定,并于2014年进行了全面修订,以适应两国经济和税制的发展变化。新协定降低了跨境投资者的税收负担,有助于推动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,促进经济发展。
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:
出口商品的国内税退还或减免:中俄贸易中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商品的国内税退还或减免,如免征销售税、消费税、增值税和盈利税等。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业务经营费用,提升出口商品的竞争力。
暂时免税进口政策:当进口货物不是为本国消费,而是经过改制、修理或加工后再出口时,可以享受暂时免税进口待遇。这种优惠通常仅限于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,以降低制成品成本。
退还进口税政策: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在加工为制成品后出口时,可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。例如,俄罗斯企业进口中国的木材进行加工,制成家具后再出口到中国或其他国家,可以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。
企业所得税优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的相关规定,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。从事中俄农产品贸易的企业,如果符合相关条件,可以享受减免税率、税收抵免等优惠。
税收征管制度:俄罗斯的税收征管制度包括企业利润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、矿产资源开采税、水资源使用税等。此外,还有针对小微企业等特定纳税人适用的简易征收制度、核定征收制度等特别税收制度。
特别纳税调整政策:俄罗斯的特别纳税调整政策包括转让定价调整、税务稽查等方面的规定。建议中国“走出去”企业在实际遇到相关问题时,及时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咨询,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。
发表评论
发表评论: